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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法律:法理学(5)
文章出处:  发布时间:2006-07-05

三、立法程序

所谓立法程序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制定、修改和废除法律或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法定步骤和方式。

立法程序,通常可以分为以下四个步骤:

(1)法律议案的提出。法律议案是法律制定机关开会时,提请该机关列入日程讨论的关于法律制定、修改和废除的提案或建议。

(2)法律草案的讨论。是指法律制定机关对列入日程的法律草案正式进行审议和讨论。

(3)法律的通过。是指法律制定机关对法律草案经过正式讨论后表示正式同意,从而使法律草案成为法律。

(4)法律的公布。是指法律制定机关将通过的法律用一定形式予以正式公布。

四、法的渊源与分类

法的渊源是指法作为行为规则的具体表现形式。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是指具有不同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它们是由国家机关按照一定程序制定和颁布的。

根据制定的机关和效力层级及范围的不同,我国法的渊源主要有以下几种:①宪法;②法律;③行政法规;④地方性法规;⑤自治条例、单行条例;⑥行政规章;⑦国际条约。

五、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是指由各法律部门组成的一国现行法律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法律部门是指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法律体系中相对独立又有内在联系的组成部分。法律部门中又包含不同层次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同类规范性法律的文件是构成该法律部门的基本单位。因此看出,由同类规范性法律文件构成相应的法律部门,又由各法律部门构成一国法律的整体,这便是法律体系形成的基本框架。划分部门法的标准是法律调整的对象和调整方法。根据上述标准,我国的法律部门主要包括:①宪法;②行政法;③民法;④婚姻法;⑤经济法;⑥劳动法;⑦环境法;⑧刑法;⑨诉讼法;⑩军事法。 第四节法的实施

□大纲要求

1、了解法的实施、法的适用、法的执行。

2、熟悉法律的效力。包括空间上的效力;时间上的效力;对人的效力。

3、熟悉当代中国法律适用的要求、原则。正确适用法律的基本要求为正确、合法、及时。适用法律时必须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

4、掌握法律关系的概念,法律关系的特征,法律关系的结构,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

5、掌握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了解违法、违法的构成要件,法律责任、法律制裁的分类。

6、熟悉法律实施的监督。包括法律监督及其构成,国家机关的监督,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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