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公务员考试资料网
  当前位置:首页>>行政能力>>行政模拟题>> 正文
2006浙江公考行政辅导班预测试题二(20)
文章出处:  发布时间:2006-07-05

52.D从题中给出的五个事件来看,要说明的是打碎花瓶的前因后果。花瓶缘何而碎?显然是在清理卫生中不小心被打碎的。打碎花瓶之后发生了什么事?打碎者主动承认了错误,受到表扬。那么打碎者是谁?不可能是题中出现的父母,父母在题中的角色只可能是表扬者,答案只能是孩子,这在题中是省略了的。正确的顺序是:清理卫生(3)——打碎花瓶(1)——父母回家(2)——主动承认错误(5)——受到表扬(4)。 


53.A从题中给出的五个事件,可看出能分成两组:一组是偷工减料,以牟取暴利,造成建筑物倒塌;另一组是依法查处,判刑入狱。这两组事件又是相关联的,因为建筑物的倒塌才导致了依法查处的发生。所以本题最合理的排序应是:偷工减料(5)——牟取暴利(2)——建筑物倒塌(3)——依法查处(1)——判刑入狱(4)。 


54.B本题讲述的是小孩获救的经过。按照事件发展的逻辑顺序,应先交待楼房失火这一背景,才有见义勇为者冲入火海,救出被困在里面的小孩,而自己却不幸伤重去世。政府追认为烈士是事后为表彰其英勇而给的褒扬。因此,本题最为合理的顺序应是:楼房失火(3)——冲入火海(4)——小孩得救(1)——伤重去世(5)——追认烈士(2)。 


55.C本题讲述的事件为:某人身患重病,无钱医治,只好借款购药,但买了伪冒的假药,救治无效,家属因此状告药厂。某记者得知此事,未经调查,便写了一篇对药厂不利的报道,并由报社发表,致使药厂蒙冤受损。药厂因此起诉报社,经鉴定,患者所买的药是假药,该报社发表的文章与事实不符,所以药厂胜诉,报社败诉。 


56.A可以简单看出,只有A项符合题意。 


57.D“反诉”的定义有这样两个关键之处:是被告的诉讼行为、所诉讼的行为是与原诉有联系的独立行为。所给的四个项虽然都符合第一条:被告的诉讼行为,但是A、B、C项都不符合第二个条件。A项原诉是学生借钱不还的行为,被告起诉老师剽窃行为,这是两个独立的行为,其中没有必然的联系,故不是反诉。B项原诉是离婚,被告请求的是确认婚姻关系无效,被告请求的行为虽然与原诉有关系,但不是一个独立的行为,故也不属于反诉。C项原诉是要求被告按合同交货,而被告起诉的是供货商的行为,两者没有联系,所以不属于反诉行为。以上三个项都不是正确答案。D项原告要求收回被告的房屋所有权,而被告请求原告还款,这两个行为是互相联系的:原告欠被告钱,所以被告住了原告的房子;原告要确认房屋的所有权,被告就请求其还款,故被告的行为属于反诉。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项。 


58.CA选项中“不能仅仅依靠聪明才智,还需付出才会成功”是“证明”的宾语,整句话是单句。B项“远山青翠,晚霞夕照”是主语,整句话是单句。D项中“树林里”属状语,少先队员属主语,“采集”是谓语,“分头”是状语,整句话属单句。 


59.B按照定义,“回避条件作用”体现为:出现了厌恶刺激或不愉快情境,个体出现了逃避的反应。四个项陈述的情况都符合个体出现了逃避反应这个条件,所以只要也符合第一个条件就属于回避条件反应。A项“垃圾”属于厌恶刺激,故属于回避条件作用。B项“烫”属于生理感觉,不属于情感反应,所以烫的东西不属于厌恶刺激或不愉快情境,故不属于回避条件作用? 项“人声嘈杂”属于不愉快情境,是让人感觉厌恶的刺激,故这种行为属于回避条件作用。D项“害怕生人”说明“陌生人”对个体是厌恶刺激或不愉快情境,所以也属于回避条件作用。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项。 


60.C题目中可以明确行政续制执行的前提有违背义务的行为存在。C项没有,故C项符合答案。 


61.A“劳动争议”的定义有这样两个关键因素:第一是在劳动者和劳动力使用者之间进行的,第二是因为劳动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这两个因素如果有一个不符合,就不属于劳动争议。A项的争执发生在职工与工厂之间,属于劳动者和劳动力使用者的关系,这一争执是因工作未获保险赔偿而产生的,符合劳动权利义务问题,故属于劳动争议。B项的争议发生在两个企业之间,不符合劳动者和劳动力使用者的关系,故不属于劳动争议。C项发生在职工与劳动部门之间,但起因是工作调动,不属于劳动权利和义务,也不属于劳动争议。选项D发生在两个职工之间,不符合劳动者和劳动力使用者这个标准,所以也不属于劳动争议问题。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选项A。 


62.C题目中明确财产处分行为是“直接”发生财产权转移或消灭效果的行为。准合同行为并不“直接”发生财产权转移,“直接”发生财产权转移是给付。 


  共25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下一页   
  [返回顶部↑]  [推荐好友] [查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