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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祖华谈公务员面试评分角度与评分要点(4)
文章出处:  发布时间:2006-07-05

每种气质在一定条件下是好的,而在另一种条件下就是不好的。所以,在具体安排工作时应考虑到气质这一因素。具体地说,多血质的人能主动承担工作任务,但不能善始善终,所以在重大工作的安排中就必须慎重考虑;胆汁质的人,工作认真、细心、专注,能比别人有条不紊地完成任务,但因神经系统的不平衡性,往往会惹是生非,与别人闹麻烦,对方稍有不慎或语言不当,就能使他暴跳如雷,反应激烈,这势必影响工作的顺利开展;粘液质的人沉着镇静,这是好的一面,可是他那迟缓的动作和无动于衷的表情,往往也易激起服务对象的不满意;抑郁质的人耐性不足,行动缓慢爱生闷气,不利于完成紧急任务,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个抑郁质的人会躲避冲突,并能对服务对象的需求表现出很大的同情心,在与同事的交往中一旦发现困难或麻烦,他也能顺利解决好。各种气质对某一活动都各有优劣、利弊。

正由于气质本身没有好坏之分,在从事某一具体活动时各有优劣,所以在面试中,主试人无法针对应聘者的气质类型给出一个分数,而只能是大体估计一下他的气质类型,以便在以后的工作中人尽其才,各得其所。

5、性格

性格是个性的核心,是一个人对现实的比较稳固的态度和习惯化的行为方式。性格不是某种个别的心理特征,而是某些心理特征在一个人身上的有机结合,体现出个人的独特风格。比如一个人干工作勤勤恳恳,勇于克服困难,完成任务,那么他对同伴中有这种精神的人也会给予支持和赞许,而对工作不负责任,完不成任务的人则勇于批评和热心帮助。从这个人在对人、对己、对工作的态度和行为方式上,可以看出其具有坚毅、勇敢、顽强和热情统一的特点,这些特点构成了他的性格。

性格一般有四大构成部分:

(1)、态度特征

主要表现在人对待社会、他人、工作和自己等方面所持的肯定或否定、接近或背离的稳定的、概括的倾向性。具体说来就是:

①表现一个人对社会、集体和他人的态度。如有人表现出爱祖国、爱集体,富有同情心,诚实礼貌等性格特征;有人则表现出自私自利,冷酷无情,虚伪、粗野等性格特征。

②表现一个人对待事业与工作的态度。如有人表现出勤勤恳恳、认真负责,敢于创新,艰苦奋斗等性格特征;有人则表现出懒惰、马虎,不负责任,因循守旧,害怕困难等性格特征。

③表现一个人对待自己的态度。如有人表现出谦虚谨慎,自制、自信、自强等性格特征;有人则表现出骄傲任性,自悲、自满、自卑等性格特征。

(2)、意志水平

这是一个人在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活动中表现出来的性格特征。表现为一个人自觉确定目的,克服困难,以实现目标的心理过程。包括自觉或盲目,坚定或动摇,沉着或鲁莽,勇敢或怯懦,独立或易受暗示,果断或优柔寡断,散漫或遵纪守法等等内容。

(3)、情绪因素

这是指人在活动中对客观事物所持的态度的体验,是一种心理状态。它表现为乐观或悲观,抑郁或开朗,情绪起伏或是平和宁静,情绪镇定或是易于冲动等。

(4)、理智部分

这是指人感知、记忆、认识及其思考事物的方法。人在感知、认识和思考事物时的特征常表现为:主动或被动,严谨或草率,深入精细或是肤浅粗略。

面试中主试人要从以上四个方面来评定应聘者的性格。同时又着重要考察其责任心、纪律性和工作态度。自信心、诚实性,因为较强的责任心、纪律性,积极、认真的工作态度,有自信心和为人处事实在、诚实是一个人顺利开展工作所必须具备的最起码的条件。面试中主试人要看报考人是否有负责到底的精神,是否对工作有坚持性,是否能令人信服地完成工作,是否考虑问题不偏激,工作态度是否积极、主动、认真,谈吐是否实在、诚实,是否热爱工作、奋发向上,对工作的要求是否比较高等等。另外,还要看一下报考人有无不良性格,如过分狂妄或自卑,对这些报考人的录用要慎重。最后,主试人还要对报考人的性格做一个大致的概括,是内向还是外向。对这方面的评定主试人无需评定一个分数,而只是简要地概括一下报考人性格的内外向就可以了。性格的内向或外向对录取工作几乎没用什么影响,这时评定只是作为一个备用材料,以便在以后的工作分配中作为一个考虑因素,使两种性格的人都能够各得其所。

(六)、工作动机和愿望

有些人到某一单位某一职务应聘是为了发挥自己的才能,实现自己的价值;而有的人是为了获得更好的工作条件和待遇;有的人仅仅是不安于现状,频繁更换工作只是为了寻求新鲜感。只有那种为了实现自己的价值的人才能在工作中努力奋进,以工作为乐,才能获得成功;而那种更换工作只是为了寻求新鲜感的人无论在什么岗位都不能将工作干好。所以一个人的工作动机与愿望是什么直接决定这个人在工作中所采取的态度,进而决定他能否在工作中取得成绩。所以,在面试中主试人要评定应聘者的工作动机和愿望。评分时可从以下几方面:过去和现在对工作的态度如何;更换工作与求职的原因是什么;对未来是否有追求和远大的抱负;本单位所提供的岗位或工作条件能否满足其工作要求和愿望。

(七)、工作经历

对个人来说,工作经历是自己拥有的最珍贵的财富之一,同时也是一种重要的任职资格。而在招聘单位看来,申请任职者的工作经历是一种值得重视的个人条件。因为如果申请任职者具有一定的工作经历,任职后就能较快地适应职位规定的职务,另外还能使招聘单位节省一笔可观的培训费用。否则,不仅于工作不利,经济上也得多支出一笔费用。因此许多单位在不少职位招聘时明确要求申请任职者必须具备一定的工作经历,或者声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有一定工作经历的申请者。但对绝大部分职位来说,工作经历并不是决定性的因素。公务员面试中也会涉及到这方面的问题,这样做更多地只是为了加深对应聘者的了解和为了使以后的工作分配更合理,如对那些需要经验的工作可让有过工作经历的人来承担,而不是用工作经历来决定是否录用,工作经历只是一个参考因素。评定时可看一下报考人曾从事过什么工作,工作成绩如何等。 转贴于:考试大_公务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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