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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年公务员考试申论模拟试题(11)(2)
文章出处:  发布时间:2006-07-05

    (6)《尺山西法制报》3记者受贿2.2万元
    据《山西法制报》有关负责人介绍,2002年6月2日山西繁峙县义兴赛金矿爆炸事故发生后,《山西经济日报》聘用记者苏勇,召集《山西法制报》驻忻州记者站站长刘玉柱(聘用)、自建芳(聘用)、阎珍寿(特约)3名记者前往采访。刘、白、阎三人结束采访离开繁峙后,在山西代县被苏勇随后追到。苏勇称:"繁峙方面托关系,表示一定送些钱来,务必请求不要公开报道该案。"苏同时将2.2万元现金,按刘8000元、白7000元、阎7000元的标准给3人留下。
    但3人事后向报社反映,当时他们根本不接受这些钱,坚决要求苏勇将这些钱退回。而在不久后,他们也确实将2.2万元交还给苏勇,但苏勇一直没把这些钱退还。后苏勇见"6.22"矿难事件越闹越大,欲找当时送钱给记者的官员或办事人员,但对方已经躲避起来,谁也不敢回接这笔钱。无奈之下,2002年7月12日,刘玉柱等三人将2.2万元以通过有关方退还给苏勇的方式,上缴山西省忻州市纪检委。而苏勇的8000元是否上缴,则无从可知。
    据《山西法制报》有关负责人介绍,刘、白、阎都不是报社正式在编人员。该报在接到3人受到举报消息后,高度重视,并根据调查结果,决定给刘玉柱撤销记者站站长职务,建议原单位党组织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的党组织关系一直在原单位);给自建芳解聘留用察看处分;给阎珍寿取消特约记者资格,收回特约记者证的处分。但因报社人手不够,三人现都还在忻州记者站留用。
    苏勇在《山西经济日报》的身份比较复杂。据该报广告部有关人士介绍,苏为报社聘用的广告人员,受贿案发生前已经离社,其受贿的金钱事后是否退还,报社并不知情。
     (7)1万不够分,再要5千元
    据知情人士介绍,刘、白、阎、苏4名记者,在应聘的报社内是广告、发行、采编"一肩挑"。《山西法制报》的几名记者还兼职诉讼代理,有无律师资格则无从查考。他们常以"记者"广告"广告员"发行员"等多种身份出人各种体面的场合。除此4人外,在繁峙矿难中,《山西生活晨报》的3名记者魏停、樊武杰、郭龙也收受了非法金矿矿主和地方官员共1.5万元的"闭口费",每人分得5000元。
     山西一资深记者告诉记者,据可靠消息,当时繁峙有关负责人和非法矿主只给3名男记者10000元"摆平费",但3名记者发现每人分3000元后剩下的1000元分不开,就又打电话给非法矿主,要求能否再给12000元或15000元,3人好平分,最后繁峙方面又补拿5000元,3人每人平均分5000元了结。
    9月29日下午,记者赶到位于太原市康乐街15号的《山西生活晨报》,但报社放假,报纸休刊。记者偶遇该报社职工,他告诉记者,前几天还在报社见到上述3名记者,至于受金钱是否上缴、涉金记者是否受到处分则不得而知。
     (8)受贿记者不止11名?
     2003年9月30日,记者奔赴繁峙"6.22"矿难现场一一山西繁峙砂河镇义兴寨。繁峙矿难中的涉案工头舒仕斌的一个弟弟告诉记者,如要了解当时记者受贿内幕,就必须找到义兴寨金矿背后最大的后台老板杨治兴,但此人至今一直在逃。记者赶到杨治兴家    砂河镇代堡村,尽管记者就在其家门口,但其家人坚决地告诉记者,不知道谁是杨治兴。采访无功而返。
     在繁峙砂河镇东关旅社,记者见到旅社的东家殷三的儿子。据他透露,在繁峙矿难中, 到底有多少记者受贿,只有杨治兴一人知道。但绝对不止11名记者,也绝不止7万多元人民币。有的外地记者,在太原、繁峙一下火车就被"打点"回去了。
    2003年9月29日,记者在lU西省纪检监察部门采访时获悉,因涉金案的11名记者收受贿金都超过5000元人民币,已经违法。该案已经转交山西省检察机关,11名记者可能受到法律制裁。
三、申论要求
    1.请用不超过l50字的篇幅,概括出给定资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20分)
    2.以政府调研员的身份,用不超过350字的篇幅,提出解决给定资料所反映问题的方案。要有条理地说明,要体现针对性和可操作性。(30分)
    3.就给定资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用1200字左右的篇幅,自拟标题进行论述。要求中心明确,内容充实,论述深刻,有说服力。(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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