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在安徽农村采访时了解到,免除农业税后本应减轻的农民负担,在一些地方却出现反弹势头,个别地方问题还相当严重。免税之后农民负担反弹形势不容乐观,必须引起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并坚决予以遏止。
在安徽省无为县,去年一乡镇政府以红头文件形式向各村下达包括农业开发项目费、以资代劳费、圩区抗灾费和村村通资金共四项"公共性财贸任务",该乡石山村在向村民征收费用时,未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违规征收一事一议费和生产性收费,擅自在乡里规定的收费标准上额外加码、搭车收费27万元。去年这个村农民亩均负担157元,人均负担231元。全乡合计农民负担任务324万元之多,绝大部分是不合理的负担。
类似的情况也发生在安徽六安、庐江等市县。在六安市孙岗镇,不少村民的"涉农补贴卡"变成"伤心卡",当地村干部在村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将他们涉农补贴卡上的钱取走,抵扣"莫须有"的水费和未经村民代表讨论的"一事一议"费。在庐江市,一些地方仍在违规向农民追讨国家明文禁收的农业税尾欠。
近几年来,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推进和全面免除农业税政策的实施,农村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喜人景象:农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粮食产量稳定在历史较高水平。可以说,这一好形势来之不易,中央多年来持续不断地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起了决定性作用。但免税后并不意味着农民负担就没有了。前述事例恰恰说明,农民负担问题不仅没有消失,反而较之以往更趋隐蔽和复杂。温家宝总理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千万不要以为农业税取消后,农民负担问题就从此解决了。如果改革不彻底,我们可能面临两种严重情况:一种是各种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卷土重来,农民负担出现反弹;一种是基层组织难以正常运转,无法履行应尽的职责。"
一些基层干部向记者指出,应当看到,现在加重农民负担的隐患没有消除,农民减负的基础并不牢固,从而导致一些地方农民负担以新的形式出现反弹。首先,"体制惯性"是农民负担反弹的体制性潜在因素。虽然,中央从制度上遏制了农民的不合理负担,但是一些地方基层政府部门人浮于事、经费不足,很容易盯上农民的口袋,侵害农民利益。因此在一个相当长时期内,农民负担问题仍然是农村社会矛盾的热点焦点,反弹的压力时刻存在。其次,一些地方领导干部对减负工作的思想认识有所放松。农民负担问题解决得好,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中央的高度关注和得力举措,但农业税取消后,不少地方的干部甚至包括一些领导干部认为农民负担问题已经解决了,由此产生了松劲麻痹思想,弱化甚至忽视了减负工作。
对个别地方农民负担反弹必须坚决遏制!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农民利益,既是确保农民增收的需要,更关乎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目前我国农业和农村的发展还处在艰难的爬坡阶段,农业、农村仍然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最薄弱的环节。农业基础脆弱、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等矛盾依然突出。特别是在当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时代背景下,防止农民负担反弹是新农村建设开好局、起好步的必要保证。因为各地在建设新农村中想办、要办的事情很多,如果指导思想不明确,操作方法不慎,极易导致不顾民情、民意,盲目建设,从而加重农民负担,损害农民利益,使新农村建设遭受挫折。
个别地方出现的增加农民负担问题,必须严肃认真查处。减轻农民负担是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要从历史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极其重要性。应始终绷紧农民负担这根弦,增强做好减负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并逐步按照"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指导思想,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支持力度,通过落实各项减负政策,尊重农民主体地位,严明减负纪律,特别是结合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积极探索农民负担源头预防措施,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预防和遏止农民负担反弹。
取消农业税的实惠,正被乱收费乱摊派吞噬
“我不明白中央一再强调减轻农民负担,可到了我们这里却为啥减不下来?”捏着一摞缴费收据,湖南省南县乌咀乡新民村农民姚明强不解地冲记者说。行走在洞庭湖区采访时发现,怀有姚明强同样疑问的农民随处可见。
洞庭湖大面积的农民负担之重,令人震惊和意外。税费改革被喻为继土地革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的中国“第三次农村革命”,税费改革使亿万农民减轻了负担,得到了实惠。然而,在有近一千万农业人口的洞庭湖区,农民负担居高不下却是一种普遍状况,个别地方甚至不降反增,取消农业税带来的实惠被各种名目繁多的乱收费、乱摊派所吞噬。
农业税减免初见成效 地方税费仍是农民沉重负担
今天(4月6日),零点研究咨询集团发布的一项调查显示,虽然农业税减免政策已经初见成效,但地方政府税费依然是农民的沉重负担,而农村的公共服务依旧落后,如何“减税不减服务”,成为农村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