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经济是一种“促进人与自然的协调与和谐”的经济发展模式。近年来,循环经济在发达国家已经逐渐成为一股新的经济潮流和趋势,这些国家在发展循环经济过程中涌现出来的许多概念和做法,值得我们在经济与社会发展中学习和借鉴。
随着经济增长、人口增加与资源不足,环境恶化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人们经过对“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进行反思,倡导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一种以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特征,以有效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为基础的全新经济发展模式受到重视,成为国际经济界的新话题,这就是国内外媒体频繁出现的“循环经济”。
循环经济是一种“促进人与自然的协调与和谐”的经济发展模式。从物质流动的方向看,传统工业社会的经济是一种单向流动的线性经济,即“资源—— 生产——消费——废弃物排放”,其增长依靠的是高强度地开采和消耗资源,同时高强度地破坏生态环境。循环经济要求运用生态学规律把经济活动组织成一个“资源——生产——消费——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以最大限度利用进入系统的物质和能量,提高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获得尽可能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从而使经济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过程相互和谐,达到资源能够多次利用和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近年来,循环经济在发达国家已经逐渐成为一股新的经济潮流和趋势,这些国家在发展循环经济过程中涌现出许多值得借鉴的概念和做法。
新型概念
循环经济作为一种新型经济概念提出,其早期思想萌芽可以追溯到环境保护开始受到人们重视的20世纪60年代。当时美国经济学家鲍尔丁提出“宇宙飞船理论”,认为地球如同太空中飞行的一只宇宙飞船,需要不断消耗资源而生存,如果无节制地开发资源以及破坏自身环境,地球就会走向毁灭。国际经济学界许多专家认为,鲍尔丁的这一理论可以视为循环经济的早期思想代表。上世纪70年代人们所关心的问题仍然是污染物产生后如何治理以及减少其危害,即后来人们常说的环境保护的末端治理方式。上世纪80年代人们开始关注采用资源化的方式处理废弃物,但对于如何从生产和消费源头上防止污染产生,仍然缺少成熟的理念和相关的措施。
人类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伴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家的经济发展与资源需求的矛盾日益凸现,人们在不断探索和总结的基础上,源头预防和全过程污染控制逐步成为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政策制定的主流思想,强调资源利用最大化和污染排放最小化,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开始形成。
循环经济发展理念要求摒弃传统的发展思维和发展模式,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在发展思路方面彻底改变长期形成的重开发、轻节约,重速度、轻效益,重外延发展、轻内涵发展,片面追求GDP增长、忽视资源和环境的倾向,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发展循环经济,重在合理地、持久地利用物质和能源,节约各类能源和资源,尽量减少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最大限度地预防浪费和再生利用各种材料,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
政府立法
发展循环经济需要法律规章作为保障,用法律形式约束政府、企业和国民履行循环型社会义务,对发展循环经济和建设循环型社会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2000年6月日本颁布《促进循环型社会形成基本法》,强调建设循环型社会,要求生产、流通、消费、废弃过程中对物资采取有效利用和循环利用,限制资源的浪费,降低环境的负担。后来又先后制定《家电循环法》《汽车循环法》《建设循环法》等一系列法律,规定将零排放作为企业的新型经营观念,逐步实现以清洁生产和资源节约为目标的新型产业结构。近年来日本循环经济发展迅速,到2002年全国回收家电已经达到850多万台,资源循环利用率空调为 78%、电视为73%、冰箱为59%、洗衣机为56%。随着新的环保技术的开发和利用,日本的目标是循环资源回收率达到100%。
德国的循环经济立法走在欧洲国家前列。早在1996年德国就颁布实施《循环经济与垃圾处理法》,随后几年又制定包括《包装条例》《限制废车条例》和《循环经济法》等法规,推动循环经济发展,有效地保护原材料资源,将消费和生产改造成为统一的循环利用系统。德国发展循环经济的核心项目是垃圾处理和再生利用,政府规定玻璃、塑料、纸箱等包装物回收利用率必须达到72%以上。包装垃圾已从过去每年1300万吨下降到目前的500万吨左右,冶金行业 95%的矿渣、70%以上的粉尘和矿泥得到重新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