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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务员考试说明(1)
文章出处:  发布时间:2006-07-05
 一、笔试阶段

  
笔试阶段共有三个科目的考试,即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和外语。各科考试均采用答题卡进行答题。考试时请务必携带黑色或蓝色墨迹的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和塑料橡皮。答题时考生须按各科目考试答题卡要求填写(填涂)。

  (一)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说明

  1、考试目标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作为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阶段考试科目之一,是专门用来测查与从事国家公务员工作相关的基本能力素质的考试。它主要通过测查考生的基本能力素质,来预测其在国家公务员职位上取得成功的可能性。

  2、试卷内容结构及形式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包括五部分,即知觉速度与准确性、言语理解、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全部采用客观化试题,总量为160题,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限为90分钟。

  测验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测试第一部分——知觉速度与准确性,共60题,单独计时,考试时限为10分钟。满分为10分,答对得分,答错倒扣分,不答不得分,最低分为零。

  第二阶段测试第二至第五部分——言语理解、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共100题,各部分不单独计时,考试时限为80分钟。满分为90分,答对得分,不答或错答均不得分。

  试卷基本构成如下表:
 
部分 测试内容 题数(道) 考试时限(分钟)
知觉速度与准确性 60 10
言语理解 选词填空 5 80
语句表达 10
阅读理解 15
数量关系 数字推理 5
数学运算 10
判断推理 事件排序 10
常识判断 10
图形推理 10
演绎推理 10
资料分析 15
合计 160 90

  3、参考资料

  本科目考试题型、施测方法等,参阅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编印的《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指导》和中国人事出版社出版有关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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