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公务员考试资料网
  当前位置:首页>>资讯快报>>地方招考动态>> 正文
福建:将用三年轮训公务员
文章出处:  发布时间:2006-07-05
  从昨日在福州召开的全省行政院校会议上获悉,为了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的公共管理水平,全省将从今年起用三年时间,对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开展公共管理核心课程培训。
  公务员培训考试将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组织。培训对象主要是全省各级党委、人大、行政、政协、审判、检察和民主党派机关及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的公务员。55周岁以上(1952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人员不作硬性要求;省级机关副厅级及其以上职务人员,以及市、县(区)各级机关副处级及其以上职务人员,主要安排在党校、行政学院集中培训。
  学习内容主要是公共经济、公共管理、公共政策分析、公务员制度等。培训还将突出提高公务员处理一些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的能力,如运用咨询会、听证会、问责、票决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均衡各方利益来解决问题的能力。
  考试将采取网络考试方式进行,定于2007年、2008年下半年各组织一次。凡考试合格人员,由所在单位在《公务员培训证书》上进行登记,并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验证盖章,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依据。一次考试未合格的人员,可参加统一补考。凡已取得国家认可的MPA学位或在读MPA的公务员以及参加党校、行政学院集中培训的人员可免考。
  据悉,到2005年底,全省已建成公务员培训基地150个,“十五”期间参加培训的公务员有50多万人次。
  [返回顶部↑]  [推荐好友] [查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