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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务员学《公务员法》全员培训
文章出处:  发布时间:2006-07-05
深圳市公务员法高级研修班和师资培训班昨天(10日)在深圳行政学院开班,拉开了我市公务员法全员培训的序幕。深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应力出席了开学典礼。

《公务员法》将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为学习贯彻好公务员法,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决定开展公务员法全员培训。12月15日以前我市各级机关工作人员应轮训一遍。

刘应力指出,《公务员法》是我国五十多年来干部人事管理方面第一部总章程性质的法律,标志着干部人事管理进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新阶段。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颁布实施《公务员法》的重要意义,做好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学习培训是贯彻实施《公务员法》的重要前提,要通过培训,使各级机关工作人员准确理解法律条文,切实把握精神实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推进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打好基础,为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和国际化城市提供高素质的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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