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9日召开的2004年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上,辽宁省人事厅副厅长陈守力表示,辽宁公务员考录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同时加大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考的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把高校优秀毕业生吸收到公务员队伍中来。
从今年开始,辽宁将在每年10月组织一次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录用公务员考试,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参加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机会。全省工商、地税、药品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国家安全等垂直管理系统补充人员,以及公安、司法系统录用人民警察,将主要面向高校毕业生。各市在安排公务员考试录用计划时,也主要面向高校毕业生。同时,不断完善公务员调任制度,监督“违规进人”和“考不进来调进来”的现象,为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提供更多的职位。
辽宁注重引导高校毕业生参加“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今后,各市在安排乡镇机关公务员考试录用计划时,注意考虑纳入省“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人员,保证其录用比例不低于乡镇机关总考录计划的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