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面试名单
1.面试分数线
新疆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为总分105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为55分)(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2)。
2.人员调剂
(1)国税系统内跨省调剂。
根据报考新疆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员上线考生人数情况,对无上线考生的71个职位,依据《中央、国家机关200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规定,在全国报考国税系统的上线考生中进行调剂。凡报考全国国税系统上线但未进入面试的人员,并符合新疆国税系统调剂职位要求的均可报名调剂。调剂进入面试人员根据各职位报名调剂考生笔试总成绩,按1:3比例确定。(空缺职位、职位要求见附表3)
调剂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 由本人填写《调剂申请表》(见附件4),并于2006年3月5日19:00前传真到新疆国税局人事处(传真0991-8815234)或发电子邮件(邮箱ysjxj@163.com)。《调剂申请表》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弄虚作假者取消录用资格。调剂入围面试名单请于2006年3月7日登录新疆国税局网站、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查询。
(2)区内调剂。
报考新疆的考生将在区内进行调剂,调剂前所有上线考生均可先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达到1:3比例的正常职位,首先确定拟录用人选。调剂职位为上线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所有职位(不含面向全国调剂职位)。报考新疆的考生在正常职位录取后,其余面试人员,面试成绩60分以上者均可报名参加调剂。同意调剂的考生填写职位调剂申请表,按综合成绩排序顺序由考生在所有空缺职位中志愿选择,并确定调剂职位拟录用人选(不限专业)。
3.面试确认。
参加面试的人员在2006年3月8日到13日19:00,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人事处联系,确认是否参加面试,不进行面试确认的,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1.面试时间:3月18至19日。考生3月17日前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税局人事处报到。面试地点:乌鲁木齐市五星路23号(华瑞大厦)。
2.面试考生报到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以下证件均为原件):
(1)身份证;
(2)学生证(应届毕业生);
(3)公共科目准考证;
(4)毕业证书(社会在职人员);
(5)报名推荐表(应届毕业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社会在职人员);
(6)调剂申请表;
(7)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4张。
三、面试
(一)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面试测评要素为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二)面试分数线。
面试设定60分为及格线,面试达不到60分以上者,不能进入下一轮。
(三)计算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中,公共科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四)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考察
(一)体检
1.体检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 [2005]1号)规定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2.体检时间:2006年3月21日。
3.对体检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用资格,已录用的予以辞退。
(二)考察
1. 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生资格、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表现、道德品质表现和日常学习工作情况等方面的考察。
2. 新疆国家税务局将于2006年4月下旬在国家税务总局、新疆国家税务局网站公布考察对象人员名单。
五、公示审批
经考核、体检合格,拟录用为国家公务员的人员名单上报人事部,由人事部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要求举报者必须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否则不予受理。
六、录用
新录用国家公务员由国家人事部办理录用手续,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确定职位;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考试录用纪律
1.考试录用工作严格按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违反本《公告》规定录用的公务员,取消录用资格。
2.对采取欺骗手段弄虚作假取得考试录用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已录用的予以辞退。
3.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考生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得录用,已录用的予以辞退。为保证考录工作的公正性,将招考职位、录取结果等情况,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八、其他事项
1.面试只进行一次,不安排补考,请各考生准时报到、参加。未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或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2.笔试、面试、体检期间,食宿自理。考生免交有关考务费用 ,体检费用自理。
3.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成绩查询。登陆国家税务总局、新疆国家税务局网站。
国家税务总局:www.chinatax.gov.cn
新疆国税系统国家税务局: www.xj-n-tax.gov.cn
新疆国税系统国家税务局人事处联系电话:0991-8812196
联系人:于水江
电子邮箱地址:ysjxj@163.com
新疆国税系统国家税务局监督电话:0991-8810877
4.本次新疆国税系统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员招录工作,由新疆国家税务局统一部署。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二○○六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