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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事厅:本科生服务农村5年奖励1万
文章出处:  发布时间:2006-07-08
4月19日记者从省人事厅了解到,按照我省新近启动的《陕西省“十一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振兴计划》,我省每年将为大学生提供6900个就业岗位,给大学生们选择及系列的优惠政策。 
  服务农村5年奖励1万元省财政每年出资5000万元,设立“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资金”;各市、县也建立相应资金,配套用于农村人才队伍振兴工程,每年每个市不低于500万元,每个县(区)不低于50万元。省市县五年资金总额达到75000万元以上,并实行专款专用,其中每年用于高校毕业生奖励、助学贷款偿还、从医从教助学金等支出达3450万元;对志愿到农村基层从医从教的大学生进行助学金资助。每年在省内高校师范、医学专业各设立500个助学金名额,每生每年6000元,资助家庭困难,有志到乡镇以下农村从医从教的本科生;对招录选派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奖励。对到农村中学和乡镇涉农服务机构工作,且与县人事局和主管部门签订5年以上服务年限的本科毕业生,一次性奖励1万元,由市、县各负担50%,在各自资金中列支。对到乡镇卫生院工作,且与县人事局和卫生局签订6年以上服务年限的医学专业本科生,一次性平均奖励3万元。
       县以上机关招公务员优先照顾 
  从2006年起,县级以上党政机关补充公务员,全部在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大学生中招录和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大学生公务员中遴选。在基层履行完服务年限的本、专科生报考公务员,给予加分照顾。今年起,县级以上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从招录到乡镇、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大学生中选拔的比例不低于五分之一,以后逐年提高,到2010年全部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大学生中选拔。
  工资及职称予以政策倾斜
  对到乡镇以下从医从教和从事农技服务的高校毕业生在见习期间执行转正定级工资,到国家、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乡镇以下工作的本科生高定两级工资,专科生高定一级工资,离开扶贫重点县的,取消高定的工资。其人事档案由县各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工资和福利待遇由县政府按照国家标准,按时足额予以发放。当地财政确有困难的,省财政在下达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时通过专款划拨予以支持。同时,建立职称评审导向机制在职称评审中予以政策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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