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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辅导老师谈公务员备考(3)
文章出处:  发布时间:2006-07-05


  严瑞忠(副教授,政治教学学士。自2001年开始致力于江苏省公务员考试研究,几年来一直从事《行政管理》的辅导。) 

  浅析法律课程  

  一. 概述  

  公务员考试中法律课程历来是重点课程。考试内容通过分析可以看出涵盖面很广泛,其内容涉及十多个部门法,教材中所讲十章几乎都有考题出现过,有相当难度。法律课程所占分值比例较高。在《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这一试卷中占30%左右的分值比,的确是不可忽视的。  

  二. 学习重点  

  由于分值分布广,所以全面掌握是绝对重点。下面就每一章进行一下重点分析。  

  1. 法学基础理论  

  第一. 法律规范的概念,结构和种类。应明确掌握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和分类。  

  第二. 法的渊源是指法律规范的外在表现形式。其不同层次表现为(一)宪法(二)法律(三)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四)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规章(五)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六)特别行政区的法(七)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它们的效力级别是极重要的。同时也是学习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以及其它学科的基石。  

  第三. 法的分类已经出现过考题。教材中的分类必须予以掌握。  

  第四. 法律规范的效力是难点,尤其是溯及力这一基本知识。  

  第五. 法律关系这一节也有考点出现,并且难度不小,重点掌握其理论。  

  2. 宪法  

  这一章重点在第二节国家的基本制度,比如国体、选举制度、国家结构形式等应掌握。第二节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中重点在公民基本权利。第四节国家机构,其内容庞杂不易掌握。  

  3. 刑法  

  犯罪构成中已有考点出现,以及第四节常见的犯罪与刑罚中曾有案例分析出现过,因此应重点掌握。  

  4. 民法  

  应以第二节民事主体,第三节民事法律行为与代理为重点。其中自然人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效民事行为、可撤消、可变更民事行为、效力待定民事行为、合同法中的要约和承诺等内容都是极为重要的。这一章的特点是内容多,必须要理解,知识点之间易混淆。  

  5. 商法  

  在商法这一章中,公司法应该是重点。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应重点掌握。  

  6. 经济法   

  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应重点掌握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在产品质量法中应重点掌握构成产品质量法律责任的条件。  

  7. 行政法  

  应重点掌握第一节行政法概述、第四节行政法处罚法、第五节行政复议法以及第七节国家赔偿法的内容。行政法无疑是重中之重。其内容广,已有案例分析题出现过,绝对应予以重视。  

  8. 行政诉讼法  

  这一章也是重点应予以把握的。其中尤以第二节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和管辖、第三节行政诉讼参加人为重点。这一章内容多、难度大,已有很多考点出现。  

  三. 结束语  

  总之,公务员考试的难度是相当大的。考生对法律课程有很多人都是陌生的,在短时间内全面、重点地掌握确实不易,应各章各节,突破、掌握重点,多做一些习题,全面熟练掌握是基础,综合运用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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